“四进四出”规则是由保守党政府在2011年提出的,并规定一些临时工在加拿大工作四年后离开该国至少四年,2011年4月开始,第一轮“四进四出”政策的外来工作人员获得批准,他们的工作签证在2015年4月到期,到期后就不再有新的工作机会。
加拿大政府废除了之前的“四进四出”的工作签证限制,因为此规定限制了临时外来工作人员在加拿大的工作时间,给加拿大雇主带来了不必要的困难和不稳定因素。
加拿大政府还对提供低薪工作机会的雇主提出了一些要求,雇主需要在适当的情况下为年轻人丶残疾人丶土著丶新移民刊登招聘广告。
政府还对提供底薪工作岗位的雇主有所规定。对在2014年6月20日前加入计划的雇主,在同一工作地点最多可以雇用20%的外来劳工。在2014年6月20日之后加入计划的雇主则最多可以雇用10%外来劳工。如果是工作时间少于180天的季节性行业,2017年则不受此规则限制。
政府还表示,它正在寻找一种方法让更多的临时工人获得永久居留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