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记者叶永康6月21日纽约报道:为了打击国民在海外逃税漏税,美国法令规定公民或有永久居留权的人必须申报海外帐户,但过去执法不严。不过,美国“海外帐户税收遵守法(FATCA,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将在明年首日开始实施,违例者一旦被查出,其海外存款额将被处以50%的罚金。
执业律师兼会计师黄启超21日在中华公所举办有关海外银行帐户申报(FBAR)讲座,吸引不少侨胞进场。他说,国税局已经发出了通知,凡在海外有银行帐户的美国公民及持绿卡人士,如海外帐户有一天存款数额超过1万元,则必须在8月1日前填写表格据实申报。表格可在国税局网站上下载www.irs.gov,否则被查出后将处以存款额一半的罚款。如果在8月1日之后还未申报,一经查出,根据情况严重性,可被刑事或民事起诉,也可能同时被提起民事及刑事诉讼。黄启超表示,资金帐户包括:银行帐户(Bank Account)、基金帐户(Mutual funds)、养老金帐户(Annuity)、股票(Security Derivatives)、其他金融财产(Other financial instruments)。他说,海外帐户申报目的主要是防止钻法律漏洞,以及预防洗钱等。
黄启超说,法规是在911恐袭后才严格执行的,旨在防堵恐怖分子利用洗钱从事恐怖行动。他又说,美国政府曾经起诉瑞士两家银行,因为这些银行接受任何人开户口而不需要提供背景资料,只要一个密码交易即可。
会中,有数名听者提问,其中有母亲表示儿子去年在新加坡工作,需怎样报税。另一个闽籍侨商则问到海外设公司,报税是否分开报。黄启超一一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