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时候在博客中发了两篇有关学习韩国语的文章,引起广泛关注,深感意外。笔者学习外语有三十几年,不敢说有什么成功的经验,但是对国人如何学习外语还是有点看法。其实,我早就想写一篇这方面的文章,但是迟迟未能动笔,根本原因就是笔者的观点是不入流的,甚至会遭到一些人非议的。现在借着那两篇文章的“余威”,笔者斗胆将自己的观点抛出来,让大家评头品足。
国人学外语历史可不算短。笔者这里所说的学外语不包括以外语为专业的那种学习,也不包括那些到国外住了一段时间学习外语的情况。笔者重点要说的在中国国内而且生活的圈子都是中国人该如何学习外语的问题。
国人学习外语早先是从语法入手,后来又改成听说领先,读写跟上。最近这十几年又冒出了各种各样的学习方法,当然有不少有哗众取宠之嫌。尽管如此,国人的外语水平还是没有质量的飞跃。究其原因,笔者以为还是没有搞明白为什么要学习外语,学了之后干什么。这些问题搞不清楚,就很难采取正确的学习方法或者途径。
根据观察,笔者以为国人学习外语无非有这么两个主要目的。一个是立志将来要从事以外语为主的工作,这样的人最好专门学上几年。另一个就是将外语当成自己工作的一个工具或者一个助手。当作专业来对待就不用说了。非外语专业的人学习外语应该抱着一种什么目的呢?我以为,够用即可。因为在没有语言环境的条件下,不出国就能将另一个国家的语言学得呱呱叫,而且听说读写译全都精通,是非常困难的,至少对大多数人,对一般不具备所谓语言天才的人,是不可能的,因而也是不必要的。
笔者可是受过英语专门训练的人,而且三十年来一直在孜孜不倦地学习,工作中也是经常派得上用场。但是坦率地讲,笔者并非听说读写译样样精通。笔者做口译就不在行,而且经常听不懂老外的讲话。其根本原因就是,笔者平时并不跟老外在一起工作,周围的同事和朋友又都是中国人。听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就是这样,不论你在训练班上练得多好,一旦你搁置不用,这种能力就会退化。可是,当一个外国朋友来北京跟笔者待上一个星期,笔者的听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立即恢复原状。
笔者认识几个上海朋友,他们的英语讲得非常漂亮,简直是无懈可击。究其原因就是他们整天跟老外接触,朋友圈子里老外占了很大一部分。这些老外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不学习汉语,这反过来倒成全了笔者朋友英语的听说能力。笔者过去有个同事的妻子在国家一个部委负责国际联络工作,基本上就是迎来送往,英语听力和口头表达能力没得挑,可是你要是让她去用笔翻译一篇文章,哪怕是不太难的文章,她都翻译不好,不是理解上有问题,就是不知如何遣词造句。这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一种能力获得之后如果不在实践中运用,时间一久还是要退化的,甚至会丧失的。
可以这样说,英语在我们国家只要是作为一种外语来使用,那么学习的人就不可能像那些视英语为官方语言的国家国民那样,将英语水平提高到一个很高的水准。还是那句老话,除了少数人可以做到,多数人永远也不会将一种外语学到家,不论是听说还是读写,概莫能外。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还不如务实一些,根据自身的需要,侧重一些内容。其实历史上就有一些人是这样做的,甚至还有不懂外语能够“翻译”出大批文学作品来的。
上个世纪初有个大翻译家林纾。他对外语一窍不通,可是他的文学功底相当扎实。于是他与人合作,根据别人的口译将作品“翻译”出来,其译作有一百八十多部,其中有的译作还风靡全国。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那么有谁能说他不是一个杰出的翻译家呢?笔者记得,多少年前,从一个刊物上看到一个介绍,说三十年代有个翻译家翻译了一些作品,但是此君的外语口语基本不行。但是这并没有影响他在文学翻译领域作出成绩。说这话的意思就是告诉大家,一个人不可能全面,即使在外语掌握上也是如此。
那么对我们来说,在学习外语上如何才能做到有效呢?既然我们缺少这种环境,那么我们在听说方面下了很多工夫之后又不能应用于实践,那这种努力就是一种浪费。与其浪费时间,还不如在阅读和写作以及翻译上下一些功夫。在这方面,不光是国人就是外国人也有很好的例子。
著名学者季羡林先生的一段经历就很能说明问题。二○○二年九月十日《参考消息》转发香港《明报月刊》的报道,介绍了他学习俄语的经过。季羡林先生说,那时他在德国留学,学习俄语,每星期四个小时,总共需要二十个星期。“老师开头就把字母讲了一讲,原以为可以慢慢来的,没想到第三堂课时老师就拿了一本果戈里的短篇小说,让学生念!结果一星期四小时的课,学生起码得花上三天时间来准备:查语法、查生词…….生词还只能查到前半个,后半个至词尾部分查不着,苦得很,先生说,不过二十个星期下来,学原文,弄语法,念完了整本小说。”据说,马克思七十岁的时候开始学习罗马尼亚语,就是利用自己一本著作的罗马尼亚文版学的。一本书念下来了,一种语言也学会了。
笔者也有这方面的体会。多年以前,我就找来一本英国前首相艾登的回忆录看,一边看一边写感想。书看完了,感想写了好多篇,不仅记住了书的内容,而且还锻炼了写作能力。多看英语书,多用英语写作还有一个益处,那就是可以帮助改进口语,因为你对英语的行文非常了解。当你需要说话的时候,你就算说不出来地道的口语,说出书面语来那是没问题的,至少在交流上不受影响。笔者现在之所以见到老外还能说,就是因为笔者有着坚实的阅读和写作功夫。在某种程度上,阅读和写作弥补了一部分听说能力的不足。这是不是比那些整天追逐新方法学得快忘得也快来得有效吧?
最后说一句,时间宝贵,我们还是来一些实际的,该舍弃的就要舍弃,要想面面俱到,到头来什么也得不到。您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