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效护照
自课程结束之日起,护照至少仍有6个月的有效期。
2.证明学费已经全额付清。
在申请人获得签证之前,费用至多付6,350欧元。付款凭证可随房费、学费及其它有关开支一并写入邀请信中。
3.课程证明
学校须提供邀请信原件,明确此人已被录取参加15小时或更长学时的课程学习(注明专业),学费由个人支付。非正式的邀请信无效。学校在教学及其它办学资历方面必须取得司法部的认可。对于英语语言学校来说,须通过英语学习院校协会得到教育部的认可。
4.申请人情况
申请人在公共政策、公共安全或公共卫生方面的个人履历应青白。尽管提供了所有文件,由于上述方面的原因,必要时申请人会被拒签,拒签理由恕不奉告。
5.家庭成员情况
申请人需介绍他们已经在爱尔兰或其它欧盟国家定居的家庭成员的情况(如果有的话)。
6.申请人自身的经济能力
申请人须提供即使在紧急情况下也无需求助爱尔兰政府,自身有足够能力在爱尔兰生活的证明。
需提供附有译文的银行存款证明,并注明提出申请时的外汇比价。
7.申请人简历
申请人准备学习的课程应与其个人的简历相关。
通过面试或从学校代理那里,学校应对该学生情况的可靠性感到满意。有关学校或学校代理对申请人进行的考核或面试的情况可以作为申请的辅助材料递交。
8.个人医疗保险
每个学生都要有全额个人医疗保险。接收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应注明该生有医疗保险,并详细载明院校代表学生办理的保险内容。或者出国之前,该学生本人在国内办妥在爱的个人医疗保险证明。
凡参加至少为期一学年学习的人有权利享受卫生部关于"正常居留"条款下爱尔兰公共健康服务。
9.申请人在本国的就职情况
如果申请人是在职人员,则申请人的雇佣单位必须明确以下几点:
(1)雇佣单位提供全部学费,如果申请人个人支付费用,雇佣单位必须认可并表明申请人有足够经济能力支付所有的费用。
(2)雇佣单位同意申请人暂时离职,而离职时间与录取学校的课程期限一致。
(3)学习这一专业的理由。
(4)申请人的收入水平及币种。
在雇佣单位开局证明材料的时候,须附上雇佣单位的营业执照,联系人姓名以及公司的地址和电话号码。